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ye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法人一证通或者工商全档
4、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法人及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的电子简历及一个月内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7、三名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简历打印件,两部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