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1份) ;
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公司章程(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复印件1份) ;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 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 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注意:此处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 业毕业生均可。)
(四)企事业单位执照;
(五)办公场地证明。
根据《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章第二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东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对人员的要求:
1、首先法定代表人的简历,无违法违规的记录证明
2、三名主要管理人员: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证明复印件
②业绩证明
③毕业满两年,广播电视相关专ye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