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
2、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①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④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内资企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和生产自营进出口权
1、通过网上在线填报《上海市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表》,网上确认提交后,下载打印表格,盖章签字
2、按照提示准备全套申报材料,递交市外经贸委。
3、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准备材料:《上海市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表》;书面申请;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内资企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由我委受理后集中报国家商务部核准。我委自收到商务部的核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内资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我委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将向申请企业说明理由。
企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到工商、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