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销时如有应缴未缴出资,应予以补缴;如果按章程还未到缴纳时间的,该未缴出资并不必然需要补缴,但其金额仍要作为清算财产;如果清算时发现仍资不抵债的,相关股东要就未缴出资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比如:注册一家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后来不想经营了,需要补全这100万吗?
这里分两种情况: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
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
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实缴义务,最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只是删除了实收资本在时间上的强制规定,使其有所缓解。但并未解除股东本身的义务和责任。
简单点来说注销公司的步骤就是先注销税务——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详细的注销公司步骤如下:
1、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
2、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3、登报45日后到工商局领取表格(期间办理税务注销和银行帐户注销)。
4、到国税领取注销表格,按税务要求填写、盖章、签字、缴销、补税等,国税部门将收回税务登记证并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5、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领取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6、拿到国税、地税两张通知书,然后去销银行账户。
7、最后拿相关资料(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